在刑法领域中,交通事故肇事罪通常可被视为前科之一。
所谓前科,是指行为人在过去曾经因某种原因而接受过刑事惩罚。
至于交通肇事罪,则是基于对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违反,进而导致了严重的交通事故发生,造成他人重伤乃至死亡,或致使公共和私人财产重大损害,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