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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民法学理论领域中,我们需要明确将人身损害赔偿排除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之外。
具体来说,以下是法律条文中定义的可以界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婚姻关系维持期间所获得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及各种形式的劳动报酬在内的收入;
基于生产经营活动、各类投资行为所产生的增值收益以及知识产权方面的收益;
继承或因接受赠与而获取的财产,但如果相关条款中并未明确表示该等资产仅属于某一方所有的话;
此外,还有任何其他应当归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部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快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对共同铲,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新修订: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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