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事后来补写的
借条,我们需要明确其有效性。
在法律视角下,借条是一种书面证明,它清楚地揭示了借债双方之间的
债权债务关系。
通常情况下,借条由
债务人亲笔撰写并进行签字盖章,这意味着
债务方已经认可了
债权人借据中所标明的欠款金额。
2.对于事后补写的借条是否具有
法律效力,关键取决于借条本身的撰写方式。
借条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即交付凭证和结算凭证。
我们所讲的事后补写的借条,也属于结算凭证的范畴。
对此类借条,应当详细记录
借款人为谁、借款时间以及借款金额等信息,这样的内容才具约束力。
但必须谨记不能与实际借贷过程产生冲突,以免被债务人作为拒付债务的借口。《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只有满足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的,
当事人实施的行为才会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