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婚前购买房产并与伴侣共同承担按揭还款责任,在离婚诉讼中如何进行财产分割,详述如下:
首先,需明确共同偿还贷款部分的性质判定。
无论仅由一方以个人工资来完成按揭还款,抑或是双方共同利用各自的薪资完成还款任务,这部分金额都应当被认定为了夫妻双方共有的合法权益,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有权利主张对此类资产进行分割。
然而,若有证据显示其中一方的还贷资金确实源于婚前所得财产,那么位于这个时间段内的那一部分贷款将不能算作是共同财产。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产生的房屋价值增值部分也应该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权益,因此在离婚诉讼中也是可以进行公平公正的财产分割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