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协议中明确规定
财产分配方式乃每一对有
离婚意愿的夫妇的合法权益之所在。
离婚协议实质上是夫妻双方意志自由的具体体现,只要夫妻双方的协商结果达到一致并未触犯任何法律
法规,则这一结果将被视为合法有效,并对夫妻双方都具有约束力,不得擅自改变或撤销。
因此,双方共同商定将房地产所有权归属子女也是完全正当和有效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