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罪通常会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这样严厉的
刑罚。
在涉及到遗弃罪时,必须有明确的
立案标准以确
保证据充分,这些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对于负有关心和照顾的义务,但又拒绝承担对年迈、年少、患有疾病或无法独立生活的人们进行扶助的责任,并因此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况;
以及遗弃罪实际上就是那些应该负责承担
扶养义务的人们,针对那些年老、年幼、患病或缺乏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群,他们故意实施了拒绝提供扶助,且该行为极其恶劣,因此触犯了法律构成了
犯罪。
在此应特别提醒的是,遗弃罪涉及到的
犯罪主体绝非等闲之辈,他们必须对即将被放弃的人负有相关的法律上的扶养义务,并且同时具备切实履行这一扶养义务的能力。
换句话说,如果一个人在法律层面并不需要承担起扶养他人的责任,或者与他人之间不存在实质性的扶养关护,那么就不会出现遗弃的问题。
至于遗弃罪的具体行为表现,主要体现在年老、年幼、身体有病或是其他无法独立生活的
家庭成员,他们的生活需求理应得到关心和照顾,然而却遭到了忽视和遗弃,如此恶劣的情形导致了
情节严重。
而从主观角度来看,遗弃罪的产生往往源于人们的刻意为之,他们明知道自己应当履行扶养义务,但是却选择了拒绝和逃避,因此从主观角度来看,遗弃罪无疑是出于他们的有意之举。《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