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体系内,针对实施
敲诈勒索行为而言,此举有可能被界定为敲诈
勒索罪行。
具体来说,要构成为
犯罪,敲诈勒索行为需满足以下几个要素:
首先,
行为人必须实施了敲诈的某种行动,这通常表现为一些形式的
暴力、
胁迫或恐吓,以此来迫使对方给予金钱等贵重物品;
其次,上述行为必须对受威胁方造成焦虑、不安甚至恐惧的情绪反应,这种压力应该是真实存在且紧迫的;
再者,要使得上述精神压迫确实导致
受害人屈服并自愿交出财务,无论是否直接进行金钱转账还是允许其他人从中获取收益,只要实际发生了财物转移便足以成为犯罪成立的重要依据;
最后,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点,就是行为人必须通过上述手段获得财富或者令第三方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同时给被攻击者带来物质上的损失。《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