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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区别

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区别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2024-03-25 16:55:18 已帮助10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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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区别
关于综合应急预案与专项应急预案之间的差异,我们有以下几点需要向您详细介绍:
首先,这两种应急预案所侧重的领域各不相同。
综合应急预案主要是从整体层面出发,全面阐述了事故的应急处理原则、国家政策和组织管理体制等基本信息,以及诸如应急响应、措施实施以及救援保障等方面的要求和流程。
它就象是一份应对各种类型事故的综合性纲领文件。
另一方面,专项应急预案则是专门针对特定的事故类型、危险源头以及应急资源等事项而制定的详细计划或者设计方案,它是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一个重要补充,以遵循应急预案的一系列流程和规定来制定,同时也是综合应急预案内容的一个附件。
在专项应急预案中,应当明晰地规定救援的步骤和具体的应急救援策略。
其次,综合应急预案是一个完整的框架体系,而专项应急预案则是针对特定问题而形成的一个独立解决方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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