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之条件如下:
首先,必须是夫妻双方均同意
离婚,且须签订正式书面协议;
其次,前往
婚姻登记部门提交申请时,需共同达到对方
户口所在地区的婚姻登记处;
最后,自收到《
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计算,若在三十天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愿
离异,可向受理
离婚申请的婚姻登记部门撤回之前提交的申请。
关于
诉讼离婚:
当其中一方
提出离婚请求时,可先由相关组织进行调解,无法达成调解协议时,再由其直接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在法院处理离婚案件过程中,应消除彼此之间的矛盾,如果感情已经完全破裂,调解无效,那么法院便有权力批准离婚。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因为情感问题而长期
分居两年以上的夫妻,即使通过调解也无法挽救感情的话,那么法院就有权认定这对夫妻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从而作出判决离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