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
合同纠纷现象极为普遍。
这类
纠纷的引发原因通常离不开以下两种情况:
首先是一方
当事人拒绝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
其次则是另一方当事人虽然尽力按约履行义务,但其行为仍然违背了
合同条款。
若不幸遭遇以上现象,当事人可尝试以自行协商或接受第三方调处来化解矛盾。
若是当事人无法达成和解或者调解方案,或是由于上述各方面因素导致和解与调解均告失败,当事人便可依据先前签订的
仲裁协议向有权受理调处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关于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同样可依据签署的仲裁协议向中国内设仲裁机构甚至其他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如果当事人并未订立仲裁协议抑或是仲裁协议认定无效时,他们还可向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起
诉讼程序。
,根据这些原则性规定,我们不难看出,针对合同纠纷的
处理方式主要包括和解、调解、仲裁以及
诉讼这几种途径。
每位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以及合同规定的条款,慎重考虑,选择最适合自我需求的那一个方式进行处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
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
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