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来讲讲这人身伤害赔偿官司咋打的吧:
1、首先呢,你得去做个司法鉴定啥的。
这个司法鉴定不就是找下专门的权威机构给你出份报告嘛,去法院告人的时候这个是必须要的哦!2、接着呢,就要开始大量搜集各种证据了。
比如说相关的医院发票啊、费用明细啊、受伤的照片啊、以及其他类似的东西之类的。
3、最后嘛,直接去人民法院把对方给告了就行啦!当然,你还得带些材料过去,包括(1)民事起诉书。
这个你自己搞不定的话也可以找别人帮忙写或者自己琢磨琢磨;
(2)原告和被告的个人资料什么的;
(3)当然还有刚才说的那些证据啦,证明你有权利拿到赔偿金的那种。
4、到这里,我们就到了关键时刻了,那就是“开庭审理”。
大体上这档子事儿中间会经历这样几个环节:
提前做好开庭前的准备啊、然后进入正式的法庭调查环节啦、接下来是论辩环节啊,最后,再陈述一遍自己的意见和主张。
5、最后嘛,就是到法官大人那里拿最终的判决结果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条
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