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机动车驾驶执照实习期的相关规定。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执照的初始有效期通常设定为六年,而实习期则自驾驶员首次获得汽车类或摩托车类准驾资质之日起计算,共计长达12个月。在此期间,新手司机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并在所驾车辆尾部粘贴或悬挂统一样式的实习标志。
其次,资深驾驶员需要关注到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分类。具体而言,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及长期三种类型。驾驶员在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之后,在六年内的每一个记分周期内都没有累计满12分,可以申请更换为有效期为十年的机动车驾驶证;在十年内,同样保持无扣满12分记录的话,则可更进一步领取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关于拥有实习标志的新人驾车者在实践中的操作要求上,也有一定的准则。首先需要注意的是,实习期内的驾驶员必须按照交通规则,在所驾驶的车辆尾部粘贴或悬挂统一样式的实习标志;其次,在实习期限内,严禁驾驶员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对于挂车的行驶则禁止牵引;最后,在实习期间若需驾驶机动车驶上高速公路,则需由持有相对应驾照或者更高驾照且实际驾龄已达三年以上的人员进行陪同。然而,对于增驾后处于实习期的驾驶员来说,在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上行驶时并无此项限制。
再者,实习期内若驾驶员被扣除积分达到或超过12分,其机动车驾驶证将会被暂时吊销。为了重新取得驾照,需要重新参加学习课程,并通过恢复驾驶资格考试才能重拾驾照。因此,对驾驶安全有严格要求的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应时刻警惕,尽可能避免扣分情况发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初次取得汽车类准驾车型或者初次取得摩托车类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第七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包含其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
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
第八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