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
违法情节轻微的情况下: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需依法承担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至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同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至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若存在
违法所得,将其没收。
2、当违法情节达到一般的标准时:
根据规定,将判定所中标的
合同无效,处以中标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
此外,还需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执行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十的
处罚决定。
若有违法所得,同样需要被没收。
3、如果
违法行为极其严重:
依据法律规定,不仅要宣布中标的合同无效,还要处以中标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
与此同时,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也要面临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十的处罚。
若涉及到违法所得,将依法没收。
并且,按照规定将取消
当事人三年内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各类交易活动的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
串通投标或者与
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
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
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
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吊销营业执照;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