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本文中提到因案件性质及诉讼标的金额不同导致律师收取服务费的方式以及缴纳金额均有差异,主要包括按件计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单独计时计费等多种方式,同时刑事代理还存在分阶段核算服务费用的情况。
针对涉及财产争议的民事诉讼案,如争议标的额达到六十万元之巨者,通常在代理费用方面需按照实际标的额的具体数值来进行计算收取。
在此类涉及财产类别的收费模式中,一般来说,当争议标的未超过一万元时,应收取的服务费用在1000元至2000元之间;
而当标的额在一万元以上但不足以达到十万元的范围内,则需将服务费收取比例控制在5%-6%;
至于超出十万元但未达百万区间的标定,服务费收取比例会依照4%-5%的标准进行测算。
值得关注的是,每位当事人需首先支付代理费用,即便当诉讼过程中遭遇败诉结果,先前所缴费用一律不予退还。《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