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婚姻关系中的男方出现外遇行为,无疑构成了过错方。
在此背景下,若涉及到
离婚诉讼,人
民法院将遵循保护子女权益、维护女性利益以及无过失方权利的基本原则进行裁决,这是法律赋予法官裁量权的具体体现。
首当其冲的是,在正式
离婚流程中,夫妇之间的
共有财产将由双方就处置方式达成协议;
然而,如未能达成共识,则必须依赖于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优先考虑并保障子女、女性以及无过失方的合法权益进行审理宣判。
其次,倘若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致使
婚姻破裂,无过错方都有权利向对方提出
损害赔偿请求,包括但不限于:
(一)
重婚罪行;
(二)与他人长期
非法同居;
(三)对配偶实施
暴力犯罪;
(四)虐待、抛弃
家庭成员行为;
(五)或其他性质极其恶劣的重大过错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