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侦查终结的详细流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步骤:
第一步,制作详尽的结案报告;
其次,需对侦查完毕的案件进行严格的审批过程;
接下来,对相关档案文件进行整理与转移至相应位置,以保证档案资料的有序管理;
最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案卷的转交工作,以便后续诉讼环节的正常进行。
其次,侦查终结是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完成了一系歹徒列的侦查活动后,根据目前已获得的事实真相、确凿的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足以对犯罪嫌疑人到底是否构成犯罪,所犯罪行究竟为何种性质刑罚大小,以及是否有必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等问题得出明确结论之际,决断性地结束侦查活动并对此案件作出最终处理决策的重要民事诉讼行为。
最后,关于侦查终结所需满足的条件,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其一,案件所涉及的违法事实及其情节必须清晰明朗化;
其二,证明案件情况的各类证据必须充足且真实可信;
其三,所有相关的法律手续必须齐备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