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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不起诉前要司法调查吗

检察院不起诉前要司法调查吗
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依照相应的法定程序在当事人以及其他与该诉讼行为有关的参与人共同见证的情况的,就当事人相关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的程序就叫做刑事诉讼。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活动可以具体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部分。刑事诉讼是实现国家刑罚权的活动。刑事诉讼的中心内容是解决被追诉者的刑事责任问题。
2024-03-19 17:20:00 已帮助177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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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不起诉前要司法调查吗
在检察院对案件做出不起诉裁决之前,通常会进行必要的司法调查。
这种调查旨在确保案件处理时能够贯彻公平正义原则,这也是确保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之一。
以下是检察院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前进行司法调查的具体流程:
首先,着手进行审查。
经过严谨细致的审查起诉过程之后,如果发现某些案件适宜采取不起诉处理方式,承办该案件的检察官需撰写审查报告,经由部门负责人严格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至主管检察长处进行决策,或由主管检察长提交至检察委员会展开深入讨论并做出最终决定。
其次,启动不起诉决定程序。
第三步,执行宣布及送达相关手续。
在此之后,我们还将积极开展不起诉的善后工作,以确保后续事项得到妥善处置。
最后,对于那些经过司法调查仍然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仍需依法向上级申请审批通过。
在实际操作中,检察院通常会考虑以下几种情况而决定不予提起公诉
(一)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实在无需法律制裁者;
(二)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
(三)获得特殊赦免令得以豁免于刑罚之处罚者;
(四)根据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类型的犯罪,但因未曾告知或撤回告知等原因未被宣判;
(五)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已离世;
(六)其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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