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即使已经判定有罪并处以有期徒刑,但可以缓期实行三年,若三年后相关条件得到满足则开始实际收监执行,反之则无需再行采取任何措施进行惩罚。
2.值得注意的是,被宣告缓刑的被告,倘若同时被判处了附加刑,例如罚款或剥夺政治权利,那么这些刑罚仍需继续执行。
事实上,所谓缓刑也就是对那些被判处过一定刑罚的囚犯,允许在特定时间内暂时不执行原判决之刑罚的一种制度,这是一种相对宽松的刑罚执行方式,其执行方式主要是先宣布并确定被告人有罪,然后暂时不执行他/她所被判决的刑罚。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缓刑并非一种实质性的刑罚,它仅仅是一种刑罚的执行方式。
《刑法》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