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障孩子安全是首要任务,发现孩子追车要立刻停车,避免发生意外,直接抚养方需将孩子带回安全区域。
(二)稳定孩子情绪,直接抚养方要耐心向孩子解释情况,给予足够情感抚慰。
(三)针对孩子追车想见妈妈的情况,双方应就探视权进行沟通。若妈妈有探视权却未正常行使,协商确定合适的探视时间和方式;若妈妈行使探视权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直接抚养方可向法院申请中止其探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