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
提起公诉之前,我们将涉及到的涉嫌触犯
刑法且受到
刑事追诉的人员暂定为
犯罪嫌疑人。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犯罪嫌疑人必须特定指向某个人,对于尚未找到确切身份以及无确实
证据证明其违反法律的
行为人,我们不应该称呼他们为犯罪嫌疑人。
在整个
刑事侦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可能会由于独立的证据,难以否认自己的罪行,比如不在现场目击
证人和其他科学证据。
当刑事侦查结束并开始接受
刑事起诉时,犯罪嫌疑人就转变成了刑事被告。
身为犯罪嫌疑人,您享有以下的众多法律权益:
首先,您有权获知审判结果;
其次,您有权利花钱聘请律师,为您提供全力的法律上的帮助;
第三,如果您认为法官或是其他工作人员的存在会影响到您的公正审理,您有权提起申请寻求回避;
接下来是文化权利,包括使用自己的母语或文字参与
诉讼;
此外,你还有权申请
保释,以便解除在
拘留期间的人身限制;
同时,如果有些问题'与案件无关',您也有权拒绝回答这些问题;
另外,你还可以要求取消任何形式的
强制措施;
最后,如果你对人民检察院做出的不
起诉决定感到不满,你可以提出
申诉改变这个决定。
除此之外,你还有权利阅读自行签字认可的笔录内容;
同时,你还有不被侵犯的控告权;
最后,如果你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你有权索求相应的
赔偿款。
《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
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
解除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或者依法
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或者
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