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债权让与需满足债权具有可让与性、债权人通知债务人等条件,让与后从权利随之转让,债务人可向受让人主张抗辩与抵销。
法律解析:
债权让与并非随意可行。债权本身要具备可让与性,若依债权性质、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就不能进行让与。不过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不得对抗第三人。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必须通知债务人,否则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让与后,除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从权利外,其他从权利会随之转让给新的债权人。同时,债务人接到通知后,对原债权人的抗辩能向新债权人主张,若债务人对原债权人有到期或同时到期的债权,还能向新债权人主张抵销。如果在债权让与过程中遇到复杂问题,或是对相关规则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