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工伤保险医疗保险不可以一起用。认定为
工伤的,应该先依法向
社保经办机构
申请工伤赔偿,审查通过后根据所缴纳的
医疗费凭证,进行合理赔偿。工伤保险赔偿后,不可在用医疗保险申请二次赔偿。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
工资总额,根据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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