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未结算验收时,应通过收集证据、协商沟通、法律途径等方式逐步推进,合法追回款项。
1.收集相关证据。需整理建设工程合同、施工图纸、工程进度记录、与发包方的沟通记录等材料,以此证明实际施工事实及应付款项的依据,为后续维权提供支撑。
2.与发包方协商或发送律师函。主动与发包方沟通,要求其完成结算验收并支付工程款,同时保留协商过程的记录。若协商无果,可委托律师发送律师函,明确告知发包方的违约行为及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催促其履行付款义务。
3.提起诉讼维权。若上述方式均未解决问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可申请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以确定工程款数额,若发包方存在违约行为,还可主张其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