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破产费用包括了破产案件的
诉讼费用以及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比如会计人员等。共益
债务包括若是
债务人继续营业导致的职工
工资。但是之前产生的工资不属于共益债务。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
人
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
(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第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
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
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
劳动报酬和
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
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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