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募集设立不可以分期缴纳。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
注册资本为在公司
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也就是说对于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实际缴纳了多少钱,就是多少股本,没有
认缴出资的概念,不存在分期还是一次性缴足的问题。
【法律依据内容】
《
公司法》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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