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在合同里,当事人可以商量好,要是一方违约了,就按照违约情况给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能约定计算因违约造成损失赔偿额的办法。要是约定的违约金比造成的损失高太多,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
计算过高的违约金,一般是以实际损失为依据。实际损失分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就是因为违约行为,直接让财产减少了,像货物损坏、运输费这些;间接损失是可得利益的损失,比如因为违约少赚的预期利润。
在实际的司法案件中,通常违约金超过损失的30%,就会被认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举个例子,实际损失是100万,违约金要是超过130万,就可能被认定过高。
要是当事人觉得约定的违约金太高,请求适当减少,法院会综合考虑实际损失、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和预期利益等因素,按照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来衡量,然后做出裁决。
如果想判断违约金是不是过高,并且进行具体计算,得收集实际损失的相关证据,像合同、发票、财务报表等,然后通过法律途径,让法院或仲裁机构按照前面说的原则来认定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