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要执行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先和配偶协议分割共同财产,获得债权人认可,这样法院会认定分割有效。
(二)若与配偶协商不成,法院会查封、扣押、冻结共同财产。此时共有人可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法院会准许。
(三)析产后,法院会对被执行人享有的财产份额执行,执行中要保障共有人合法权益,按法定程序通过拍卖、变卖等变现财产偿债。
(四)若执行可能损害其他共有人利益,需保留其相应份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