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丈夫不同意做试管婴儿的情况下,
起诉是可以
提出离婚。若双方能够就
离婚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可以
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但若
当事人起诉离婚的,人
民法院不宜认定“不同意做试管婴儿”属于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般不会
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三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
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
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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