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有相互扶养义务,配偶困难时即便提出离婚,判决生效前仍需履行扶养义务支付扶养费;育有未成年子女,无论婚姻状态都要支付抚养费至其成年或独立生活;婚姻未终止需共同承担合理开支,非必要费用可拒绝支付,离婚时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分割前必要支出按实际情况处理。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配偶因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需要扶养时,另一方必须履行该义务。即使配偶提出离婚,在离婚判决生效前,婚姻关系依旧存在,扶养义务不能免除。对于未成年子女,父母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不受婚姻状态影响,需支付抚养费直至子女成年或能独立生活。夫妻共同生活的合理开支,双方应共同承担,但如果对方主张的费用并非基于扶养、抚养义务或必要家庭开支,另一方有权拒绝支付。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会依法进行分割,不过在分割前的必要支出要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如果大家在婚姻扶养、抚养以及财产分割等方面遇到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