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继承时,同一顺序继承人通常平均分配遗产。若有继承人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应适当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可多分;有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少分或不分。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不均等分配。
(二)有遗嘱的,按遗嘱内容分配财产,但遗嘱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才有效。
(三)存在遗赠扶养协议的,按协议执行,扶养人承担被扶养人生养死葬义务,享有受遗赠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