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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许可时间限制如何规定

【问题解析】
商标许可的时间限制不能超过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民法典商标侵权处罚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商标法》第五十二条
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或者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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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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