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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承包人是不是享有优先受偿权

【问题解析】
不享有。
合同无效而取得合法的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不符合立法精神,民法典相关规定的语境是以合同有效为前提,施工合同无效,承包人或者实际施工人当然不能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法律依据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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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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