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由法院依法组织专业人员成立
清算组进行
破产清算。
破产
债务的清偿顺序如下:
1,清偿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了破产案件的
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
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招聘工作人员的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职工
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以满足职工基本生活需要;
3,企业破产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
4,
破产债权。破产债权是指的欠其他个人或者组织的款项。
【法律依据内容】
《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
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
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
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
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
董事、
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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