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反诉是指在正在进行的
诉讼中(诉讼系属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起的诉讼。
其存在的目的在于:通过反诉与本诉
合并审理,减少
当事人讼累,降低诉讼成本,便于判决的执行。
根据《
民事诉讼法》规定,本诉的被告可以向本诉的原告提起反诉。
刑事诉讼中,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
自诉人提起反诉。
需要注意的是
公诉转
自诉的案件不能反诉。反诉案件适用自诉案件的规定,应当与自诉案件一并审理;
自诉人
撤诉的,不影响反诉案件的继续审理。第
二审期间,自诉案件的当事人提出反诉的,应当告知其另行
起诉。
反诉合并审理的,减半交纳
案件受理费。如果
败诉,可能要承担全部的
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
当事人进行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本办
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二条
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由
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负担;
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诉讼费用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负担。原审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
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负担原则重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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