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时经济作物补偿应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补偿涵盖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费用。青苗补偿费按被征收土地上一季作物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一般移植补偿,不能移植须砍伐的按实际价值补偿。
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补偿标准差异大,具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征收土地需依法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若对补偿标准有异议,可先向政府申请协调,协调不成再申请裁决。
为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政府应科学制定补偿标准,确保其合理公平。同时,要加强对补偿费用发放的监管,保证及时足额支付。此外,还应建立健全异议处理机制,让农民的诉求得到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