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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癌症晚期公司要怎么处理

【问题解析】
员工癌症晚期,非职业病引起的,申请病假时公司根据员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属于职业病引起的,公司和工伤保险基金依法支付工伤赔偿项目,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公司支付全部工伤赔偿项目。
【法律依据内容】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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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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