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房产纠纷专题 > 物业纠纷专题 > 物业公司预收物业费有法律依据吗?

物业公司预收物业费有法律依据吗?

【问题解析】
物业公司预收物业费没有法律上的依据。物业管理公司不得违背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意愿提前收费;如果需要预收物业费的,需要经过批准,预收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物业没有经过批准就预收物业费的,业主可以拒绝缴纳。
【法律依据内容】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专业的法律帮助,就在律图法律在线咨询。
最新修订:2024-02-28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