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被拘留后多少天可以取保候审,一般情况是二十四小时之后才可以
办理取保候审,因为
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有在二十四小时内讯问
犯罪嫌疑人的权力,故取保候审应当在被拘留二十四小时之后。
具体要看当地公安机关规定。
从
拘留24小时之后到
检察院批捕前都可以申请取保,审批时间是七天内。
取保候审,是指
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
担保人或交纳
保证金并出具
保证书,
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
强制措施。
它通常对
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
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取保候审需要的条件如下:
1、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
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
证据或者
串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
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
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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