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
1.双方就关键问题达成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2.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等待三十天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
4.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共同到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
1.准备好离婚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
2.法院受理后参与调解。
3.若调解无效且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感情破裂情形,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