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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人民法院开庭一般怎么判

取保候审开庭法院会怎么判需要根据实际案情决定。被取保候审的,一般犯罪情节较轻,不会判处特别严重的刑罚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可以批准取保候审的条件有:
1、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2、逮捕后,超过了法定的羁押期限,案件不能及时办结的。
3、所涉嫌的罪行轻微,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罚金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和不需要判有期徒刑的。
4、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最新修订: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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