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强制措施专题 > 拘留犯人的时间长短的限制有什么

拘留犯人的时间长短的限制有什么

1、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期间的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止。
2、押解途中的时间应算刑事拘留时间。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至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3、治安拘留时间不能折抵刑事拘留时间。如果行为人依法被刑事拘留的行为与被治安拘留的行为系同一行为;
4、其被刑事拘留的时间应当折抵治安拘留时间。但如果被刑事拘留的时间已超过治安拘留期限的,不再给予治安拘留处罚
最新修订:2024-02-24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