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法院受理企业破产申请后,针对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这是企业破产法明确规定的内容,目的是将债务人的全部财产纳入统一管理范围,确保后续破产财产分配的有序进行。
(2)不允许个别债权人进行财产保全的核心原因是破产程序的公平清偿原则。破产程序旨在让全体债权人按照法定顺序和比例公平受偿,若允许个别债权人通过财产保全提前获得清偿,会破坏这种公平机制,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3)债权人应通过申报债权的方式参与破产财产分配。债权人需在规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破产管理人提交债权证明材料,说明债权的数额、类型等信息,待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确定后,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和比例受偿。
提醒: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债权人应及时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切勿尝试通过财产保全等方式寻求个别清偿,以免违反法律规定影响自身权益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