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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间怀孕了,怎么办

缓刑期间怀孕了,怎么办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2024-02-23 23:19:06 已帮助197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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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间怀孕了,怎么办
一视同仁,一样要进行社区矫正的,也要受到一定的自由限制,如果在怀孕后又继续犯了新罪,那么缓刑也会被取消,将继续在监狱执行有期徒刑,所以由此看来缓刑制度对孕妇没有特别的规定。缓刑期间怀孕的,可以不参加司法所的帮扶教育。即应该向当地司法局说明情况,争取同意后,可以不用每个月去报道。在处罚方面,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一般是不能适用死刑的。当然,在其他情况下,还是需要根据实际的犯罪情节,依法追究孕妇的刑事责任。孕妇判刑后除缓刑的情况外,还通常会暂予监外执行,直到怀孕、哺乳婴儿的情况完全消失。如果还有刑期的情况,依然需要收监执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如有严重疾病要保外就医等。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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