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
管辖的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十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案(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
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
立案追诉。第十一条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
行贿案(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为谋取
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