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吸收合并又称存续合并,它是指通过将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公司并入另一个公司的方式而进行公司合并的一种法律行为。
并入的公司解散,其法人资格消失。
接受合并的公司继续存在,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以消灭各自的法人资格为前提而合并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
其合并结果,原有公司的法人资格均告消灭。
新组建公司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取得法人资格。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进行合并的,需要多长时间,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公司合并要制定合并协议,依据合并协议的约定进行合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