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公司经营专题 > 破产清算专题 > 公司破产债务的种类有哪些

公司破产债务的种类有哪些

破产债权债务产生和债权人债务人的不同关系,可具体分为不同种类。


1、无担保债权是指企业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担保物担保从而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


这种无担保债权属于普通债权,它在债权总额中比重大,债权人人数多,是债权确认的重点。


在企业被宣告破产后,清算组认为需要了结某些事项而决定继续加工生产活动而产生的债务属于无担保债权,但是属于优先债权


2、放弃优先债权是指那些原本具有财产担保,但因自愿原因或者被迫原因而放弃的由担保而形成的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


这样一来,这种优先债权就演变成无担保的债权。


3、担保差额债权是指虽有财产担保,但是担保物的价款不足清偿财产担保的债权数额。


对此担保差额债权,其不足清偿部分,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一般应将差额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处理。


4、代保债权在市场经济运作过程中,一个企业的债务由保证人“作保”可提供偿债保障。


企业到期不能清偿债务,保证人则承担连带责任


当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为企业偿还债务后,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迫偿。


这样保证人与被担保企业就构成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


所谓代保债权是指当保证人为破产企业偿还有关债务后,其代为清偿的债务对破产企业来说便是代保债权,这种债权是破产债权的一部分。


5、索赔债权是指企业被宣告破产后,清算组为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决定不再履行破产企业的未了合同,由此使合同另一方当事人解除合同而受到损害。


损害赔偿数额为索赔债权,它是破产企业破产债权的一部分。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所以公司解散成立清算后,清算组不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公司停产停业的。

最新修订:2024-02-27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