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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由谁执行

民事判决书由谁执行
不管是民事审判还是刑事审判,在审核活动的最后都会宣读判决书,案件最后流程就是依据判决执行。对于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如果当事人不服,那么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据法院判决、裁定执行,可能会强制执行,甚至还可能触犯刑法。根据《刑法》第313条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024-03-01 02:51:19 已帮助22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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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由谁执行
民事判决书的执行,原则上都是由当事人申请才开始。


但是,在以下情况下,法院可以依职权直接移送执行机构执行:
1、发生法律效力的是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扶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
2、发生法律效力的是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3、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人民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撤销或变更的,原执行机构可以依职权,按照新的生效法律文书,作出执行回转的裁定,责令原申请执行人返还已取得的财产及其孳息


原申请执行人拒不返还的,可以直接强制执行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作出判决后,判决书载明判决履行的期限。


如果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申请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而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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