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安机关在没
立案时的录音可以当
证据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没有立案时的录音可以作为证据。
根据法律规定,录音属于视听资料,发生案件后先由公安机关
立案侦查,构成
犯罪移送检察院审查的,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
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
物证;
(二)
书证;
(三)
证人证言;
(四)
被害人陈述;
(五)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第四十九条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
自诉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