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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前的担保还有法定效力吗

无效了。

履行担保义务以后担保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所以追诉期应该从履行担保义务时开始计算。

民事案件追诉期3年。

所以,担保人对债务人的追诉期是履行担保义务以后两年。

如果没有约定的,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一般保证场合,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最新修订: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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