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订立预约时当事人可能会对本约的部分内容进行磋商,所达成的一致意见称为已决条款,未进行磋商的部分称为未决条款。
对于未决条款,双方应本于订立本约合同的目的诚信进行磋商,若一方恶意对未决条款进行磋商导致本约不能订立的,则构成违约。
三是对已决条款重启磋商。
若一方对已决条款重启磋商,从而导致无法订立本约的,构成违约,若一方违反已决条款,从而导致本约合同不能按照已决条款订立的,也是同样。
按照规定对于预约合同也是有相关的规定的,签订预约合同是有一定的好处的,一旦合同一方违约的话也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追究对方的责任的,希望大家可以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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